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

北京“艳照门”里的照片大公开(图)







法律人士认为,依照法律认定他们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没有问题,不过,如果要判10年的话还是过重了点,根据现有的网络技术,一个人对一张图片点击可以多次,还有可能因网络堵塞的原因点击没有成功,因此,点击率与传播人次不能等同,25万余次应当大打折扣,其次,点击量与实际点击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只要实际点击量没有达到25万次以上,法院就应适当轻判。

没有评论: